中央原委员被“双开”!系今年首个落马的正部级官员,中纪委斥其大搞司法腐败)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十九届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资料图 经查,沈德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违反组织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沈德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沈德咏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中纪委网站截图 今年3月21日,中纪委发布消息,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沈德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履历显示,沈德咏,男,汉族,1954年3月生,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沈德咏曾在江西长期任职,曾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等职。2006年11月,沈德咏曾短暂前往上海任职。2008年4月起,沈德咏又任最高法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大法官。 2018年3月,沈德咏担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同年6月,他卸任最高法相关职务。公开简历显示,沈德咏是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 沈德咏还是今年首个落马的正部级官员。 延伸阅读
沈德咏被双开:系中国首批大法官之一 通报直指其"本职"9月7日,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被双开。半年前,3月21日,沈德咏落马。 资料图 沈德咏曾担任最高法副院长18年,如今却被指“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 作为中国首批大法官之一的 沈德咏 ,他的“ 双开” 通报中的一些内容直指他的“本职”: 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 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 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
政知君注意到,“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等表述都是首次出现在“老虎”的处分通报中。 沈德咏,1954年3月出生,曾任江西省高院副院长。1998年,沈德咏进京履新,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他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最年轻的一位副院长,并于2001年被授予二级大法官,成为中国首批大法官之一。 2006年,沈德咏调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08年,沈德咏重回最高法,出任最高法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8年,64岁的沈德咏卸任在最高法的职务,出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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